2009年10月18日 星期日

課外活動與性別平等

這個學年協助新來的活動助理舉辦午間活動<<神射九宮格>>。活動挺有趣,先用鋼條把龍門架分成九個格,然後在九個格上加上瓦通紙版,中間加一個圓。學生則用西瓜波掉進圈內,不同的圈分數不同。

這個活動舉辦了兩個星期,第一個星期讓學生在限時內(亦是指定範圍)拋球,可以擲無限次。第二個星期讓學生每人掉10球。

我認為第二次的安排較好,你知道為什麼嗎?

若用性別角度去思考,在那種遊戲規則下對某一性別特別有利呢?由於每班須派出3人,若以第一次的遊戲規則計算,每班選出體力最好的3位會比較有利。而最好體力的往往是男生(但初中生男女的體力可能因為男生未發育而差異不大),因此在消耗的情況下男生比較有利。
而第二次比賽由於只拋十次,若距離是合適的,男女的機會較均等,因為比拼的主要不是體力,而是準繩度。我觀察到第一星期男生為主,第二星期比例各半,而女生的分數亦與男生不相伯仲。

當然,有些比賽體力亦是十分重要,例如柔道等。但我們要反思的是,我們要比的主要是體力還是技術?若是技術的話,有更佳的平台比拼嗎?

而性別平等的重要性不僅是男女平等而已,當天某班派出的其中一位男生是十分文靜的。他的體力不是十分好,而且平日反應較慢。第二次的規則剛好提供了充裕的時間讓他調整位置,思考如何拋。

由此可以看到,不同規則可以對不同的群體造成影響。一個更公平的規則不僅使男女有更均等機會,而且對弱勢的同學也很有幫助。

(本文由畢恆達的空間就是權力發展出來)

2009年10月10日 星期六

討論建構主義

1.Students are too passive wait for answers and knowledge. How to carry out constructivism in the class?
2.若学生集体创造或自己想的答案与老师所预期的有偏差,老师应否否定他们的答案,或仍接纳?又应如何带领学生思考正确?

RE1:我認為學生被動等待答案正正就是因為過往我們的答案單一,知識的系統建立在一種權威的觀念。因此,若要改變,教師先要放下知識的『權威』地位,讓學生知道現在是同等地位討論,老師也未必一定是對的。先形成這種文化是第一樣需要的。第二,我們的課堂太緊迫,導致我們課堂習慣上等候學生答案5分鐘已經非常奢侈,很多時老師會自行說出答案。我認為可以減少課程內容,反正教了學生也不一定記得,但他們自己發掘的記得的機會會更高。當然要做到十分困難,我們先要找有意義的問題發掘,一些沒有一定正確答案的問題。

RE2:這就承接了第一條的問題,學生的答案不同怎麼辦?我認為建構主義正正是建立於答案沒有標準,知識是由社會建構出來。既然不是上天既定的知識,那又何來有統一的答案呢?即是在香港看似有統一答案的,在中國、台灣或日本或更遠的地方也會有不同的答案。教師若能看到更多地方/族群的視點,便能理解學生有時『奇怪』的答案。當然我覺得最關鍵不是答案正確與否,而是他們是否有依理據邏輯推論出來,有就可以了

2009年9月20日 星期日

壞孩子獎勵計劃

壞孩子獎勵計劃基於教育心理學上的行為學習理論,指教師可以利用外來刺激導致學生行為結果改變(忽略當中的過程)。當中流行的一個部份就是利用正增強原理,當同學某些行為出現後(上課回答問題),同學便會得到獎賞(例如口頭讚賞)。

在推廣這個計劃前,我們先看一個故事:

在蕭寧波的<<五個印花可以換什麼?>>提及『一位年老的心理學教授退休後,在家裡享受清靜的日子,一天附近的公園來了一群年青人,大玩搖滾樂,把老教授吵得要死。老教授心生一計,走到那群年青人面前,告訴他們他很喜歡他們的音樂,並給了他們五百元獎賞,還囑咐他們下星期再來表演。年青人接過五百元,歡天喜地地離開了。過了一個星期,年青人們回來再表演音樂,老教授也獎賞他們五百元。如是過了幾星期,一天,年青人表演完畢,向老教授討那五百元,但教授說他已厭倦了他們的音樂,不願再付錢了。年青人知道沒錢了,一哄而散,再也不回來。 』當興趣變成了交易,便失去了原來的目的。正如我們給予學生印花,學生只為印花而做出正面行為,沒印花便回復原形,甚至可能更差。 壞行為也可以變成交易嗎?

壞孩子獎勵計劃就是利用這個故事的邏輯,當同學做壞事時,例如亂跑,打架便給獎品或口頭讚賞。當他們習慣了後便收回獎勵。結果會如故事一樣嗎?

相信不會,但為什麼?為什麼我們相信上面的故事能成立,有啟發性,但依照他的方法卻大有問題?

我們認為這計劃只會強化了學生的壞行為,而且一發不可收拾。但為什麼好的行為會因獎勵的收回而有倒退?好行為是否必須獎勵?背後是否有更多原因?這提醒了我,我們太集中在獎勵/懲罰這些工具之上。這些工具方便學校的管理(不是教育),只為了令學生不要出軌惹麻煩(這正乎合蕭寧波文章的結論)。

2009年7月18日 星期六

性工作者面對的處境與教育的困難

今天聽了一組的PRESENTATION,內容是說雖然性工作者因為社會的歧視面對種種不公平、困難,教育工作者的確有責任教導學生以平等的心態看待性工作者。但是奈何社會上對這些議題仍然十分敏感,教師稍一不慎便會遭到投訴,惹來極大麻煩。
有同學說可以嘗試其他切入點,例如他的學校是天主教學校,可以用愛世人來作切入點。以關懷某一群體的角度去處理這議題。
我認為這切入點亦不錯,但若有些學校連提也不可以又如何呢?我有以下想法:

1.整個思考系統的配套
首先要理解性工作者今天的處境來源,是我們對性工作者認知不足?對性的恐懼?習慣於常識習見?弱肉強食的心態?恐怕全部皆是。換言之,性工作者有今天的處境是因為社會的思考模式不斷強化這種偏見。若學校對性工作的議題十分敏感,我們可以從其他角度切入,例如給學生認識性及打破常識習見。
在性方面,我們可以教導學生了解不同文化有各式各樣的性,現在的模式只是其中一種選擇。若性仍是敏感,可以選擇以家庭及朋友等議題出發。
在打破常識習見方面,在不同的課題中多挑戰主流的觀點,例如質疑煙稅僅為了保障市民遠離二手煙、自由市場是為誰服務、政府現在為誰服務及政策由誰制定等。
當學生有了這些思想的配備,當他們在社會面對性工作的議題時,很大機會能用同一思考方法處理。

2.明白性工作者議題不是個別議題
另外,我們亦可以以同類的議題出發。試想想,在分析香港的小數族裔、青年、新移民或綜援家庭時,在傳媒的手法、體制對他們的不公及大眾的觀感等有相似之處。可以看出性工作者的議題只是邊緣群體的其中一個議題,我們可以教導其他邊緣群體的處境,學生在明白社會對邊緣社群的運作模式後,相信對將來處理性工作者的議題亦有幫助。
這正如我們在一張白紙中畫一個圓,可以有兩個方法,第一個是直接在中間畫上一個圓,正如我們直接談及性工作者處境。另一個方法是把其他空白地方也填滿,中間自然會出現一個圓形,這等於我們關愛周遭的群體,最後核心問題也會漸漸浮現。

當然,我不希望上述所說的方法成為教師逃避教授敏感課題的藉口,我希望有志於改變社會的教師別灰心,處理問題不止一個進路,我們所擁有的彈性仍然是很高的。

2009年7月4日 星期六

多角度思維會導致道德相對主義?

有論者擔心著重多角度思維的通識科會導致道德相對主義,令學生在價值混亂的時代更無法辨析是非對錯。你對這種觀點有何評價?

我認為通識科的多角度思維精神上並不會導致道德相對主義,但在未有深入理解及運用多角度思維的情況下仍可能會出現道德相對主義。

若老師在課堂上只是簡單列明正反原因或各持份者立場,最後只以『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的方式結束。在這種課堂安排下,學生很難對議題作出道德判斷,在這種情況下便可能導致無法辨析是非對錯。相信這是其中一種批評多角度思維的原因。

由於有上述情況的可能,因此有必要解釋甚麼是多角度思維。多角度思維是以不同社群的角度(性別、種族、年齡、地區、性傾向及階級等等)及跨學科視野研究/討論議題。 在這種深入的多角度思維下,學生並不會出現道德相對主義。學生在多角度思維的討論下,學生須要尊重和欣賞不同的文化和觀點。我認為尊重文化就是判斷道德標準的基礎,學生需要認真研究不同觀點,不是一種『想像』中的社群。若我們並沒有理解別人的實際情況便下道德判斷及實行一些措施,反而會傷害某些社群,這樣還是道德嗎?而現在一個複雜多變的社會,正由於這種複雜性使人們一時間難下道德判斷,學生更需要多角度思維了解當中的複雜性。

另外,在道德議題上使用多角度思維更能深入討論。它並不會流於二元對立的觀點,相反地了解背後原因後找出不同持份者看似對立卻又相通的觀點,再在其他對立觀點上以證據作討論,找出真正的問題所在。

而另一種批評多角度思維的人可能是相信絕對普世價值的,例如平等和尊重生命等。但我相信他們亦會同意在以普世價值作標準前有必要深入了解事情避免傷害別人。因此,批評多角度思維的觀點可能是正在批評某一種多角度思維(過於簡化的),而真正的多角度思維反而正正是道德的基礎,一種在複雜多變社會中有效的工具。

2009年6月5日 星期五

援交女案(二)

上文所說的衣著問題只是表現了法官對被告明顯的態度,那種自以為高於一切的道德態度。未問被告為何遲到而連其衣著斥責,後來被告說出她是壓力太大吃了安眠藥才睡得著,如果被告因法官的態度而走向極端,嚴重的可能自殺,那法官的道德宣判又是否正確無誤呢?
我們也可想想以下問題:
性工作者如何產生
作性工作者的都是淫蕩無比、水性楊花嗎?我不敢也無意說所有性工作者也是經濟陷入困境而加入行業的無助者,但也不應視所有人為貪慕虛榮,若有時間應該看看<<染色的青春>>、<<性是牛油和麵包>>、<<妓權觀點>>等書藉,前兩本更是活生生的自述,可以看出當中的複雜性,而不會純粹把性工作者簡化為一類人。
若我們把性工作者置放於一個更大的體系,可以看出性工作者是性別、階級不平等的產物之一。性工作者一般為女性,男性始終佔少數,歷史上男性佔有的資源較多,女性在一般途徑中未能從社會取得足夠的資源,出現了這種出賣身體給男性換取資源的職業。而在階級上,既得利益者壟斷了社會的利益,低下層的人為了改變現況,有些加入性工作賺更多的錢,例如在<<妓權觀點>>一書中更有人以性工作支持她讀完大學向社會階梯向上爬。
當然也有人斥責以這種『不當』手段改變現況也是很不應該。但為什麼我們不把製造這職業的『原兇』抽出來呢?那種性別、階級不平等,隔代貧窮,為什麼人們只斥責個人而不正視整個不公平制度呢?

歧視性工作者所造成的負面影響
筆者無意把性工作視為高尚無比的職業,在香港要正當化性工作現階段可能性亦不大,但人們歧視性工作可以幫助性工作者嗎?可以令性工作者怕被歧視而令她們脫離性工作行列嗎?這種法庭上歧視的態度,以『墮落』形容被告。那種歧視態度使性工作者日後遇事時更不敢訴諸法律途徑,反而可能依賴馬伕、黑社會來保護她們,把她們進一步地下化。在被操控的情況下,更沒選擇客人、提供服務的權利,那對性工作者而言是好事嗎?

香港現在最危險的可能不是性工作者的性服務,可能是我們自以為正確,傷害別人而不反省的態度。

延伸閱讀:
<<染色的青春>>婦女救援基金會
<<性是牛油和麵包>>陳寶瓊 、 陳惠芳 、 黎佩兒
<<妓權觀點>>國立中央大學性/別研究室出版
電影:<<性工作者十日談>><<我不賣身,我賣子宮。>>

援交女案(一)

6月5日新聞報導陳姓法官審援交案,因被告遲到15分鐘及穿鬆身衣及黑色胸罩被法官怒斥,其中包括:
●入得法庭就要尊重法庭,着到咁冇用。
●你唔好發圍呀……我坐得呢個位,乜嘢人都見過。
●你當呢度旺角、卡拉OK、猜十五二十呀?
●你返學着bikini(比堅尼)呀?
●需唔需要民主,叫在座人士舉手呀?你成個胸露出嚟呀!
●你想做到三十歲呀?
●你鍾意墮落就墮落,想重新做人就趁呢個時候!
●必要時叫佢(被告男友)照顧你。

衣著問題
法官以對方的背景斥責被告,例如罵被告把法庭當作旺角、猜十五二十等,當中言辭不難看出法官把被告的背景與行為拉上關係。若你有看被告所穿衣服照片,看到的是一件白色淨色加上牛仔褲。
若查看警務處的法庭衣著建議:
為對法庭表示尊重,你應著整齊。男士應盡量穿恤衫、結領呔,有領襯衣及長西褲,而女士應穿淨色或較保守的恤衫或襯衣及長褲或裙 。
除了保守會有爭議外,基本上也符合建議。但法官的焦點集中在露胸上,是因為性工作加上身材豐滿便是不尊重法庭?上法庭就必定要穿套裝嗎?相信公眾自能比較兩者是否差距很大。
這讓我想起一個經典的故事:
雨後的一天,老和尚與小和尚下山化齋。 途經一條小河,水流得很急。因爲沒有橋,師徒只好涉水過河。 正當他們要過河時,一位女施主叫住了他們: “師傅,您能幫我過河嗎?水流太急我過不去。” 小和尚一臉愧色:“施主,你還是等水緩時再過去吧,我們是出家人不太方便。” 而在這個時候,老和尚已經蹲下拍拍肩“女施主,老衲背你渡河。”就這樣,老和尚背著女施主過河。 小和尚跟在師傅後面就很鬱悶,心想“男女授受不親,不近女色,更何況是和尚” 過了河,老和尚放下了女施主,師徒就繼續上路了。 小和尚一路上百思不得其解, 心裏一直在想“師傅平日教導,出家人不進女色,爲何今日竟背了一女人呢?!” 直到城裏,老和尚正準備化齋,小和尚終於忍不住了: “師傅!你平日怎麽樣教導我,今日爲何自己又背了個女人呢?” 老和尚笑答:“徒兒,師傅過了河已經把她放下了,你怎麼還一直背著啊?!
那究竟是誰的問題?

報導參考:
http://orientaldaily.on.cc/cnt/news/20090605/00176_005.html
警務處建議:
http://www.police.gov.hk/hkp-home/chinese/misc/witness.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