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1月6日 星期六

清明上河經濟課

星期五早上看新聞,看見清明上河圖的報導,心想: 既然這是電腦製作出來,理應可以在任何地方呈現,為什麼一定要收費呢?

經濟學上有兩種物品,一種叫共用品,一種叫私用品。共用品就像交通燈、風景、空氣(某程度),大家可以隨意享用,不會因別人使用令自己有損失。私用品就相反了,就像今次清明上河圖,除了透過購票排拒某些人享用外,還會因為人頭湧湧,減少了你能享受的質素。

清明上河圖可以成為共用品嗎? 我認為可以,既然是電腦動態動畫,應該可以放上網上。既然是偉大的展品,為何不在時代廣場或海傍裝置展出?(當然是在狂想,但應該有可能)那時候,無論時間多少,貧富的人也可以欣賞清明上河圖了,不是更好嗎?

雖然說裝置清明上河圖要有一定的設置限制,但最終裝置方法仍然和上海世博不一樣。市民關心的會是那百份百的感覺嗎?如果換作其他地方呈現出來,市民會覺得很大分別嗎? 應該分別不大。

經濟課上,跟他們分辨清明上河圖不同情況下是甚麼物品外,最後還問他們:為什麼有些物品明明可以是共用品,但最終成為私用品? 聰敏的同學很快就回應說:賺錢! 其實很多物品原本價錢不用太高,但為了賺錢,卻刻意製造私用品,例如專利權的問題。

而為什麼清明上河圖由政府安排,卻要收費呢? 不成為共用品,卻成為私用品呢?

值得大家思考:)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