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次提問有關「非教學工作」之提案至今已有一個月,檢討何時完成?
在校政委員會會議上,所謂「沒有提出反對」,意思是校政委員對主任老師當值制度是「一致舉手贊成」、「超過半數舉手贊成」?還是有其他表達方式?就算校政委員全體一致舉手贊成,他們能代表有關持分者的意見嗎?
過去我們為這工作收集了大量數據,詳細寫在紀錄簿上,有沒有進行數據分析/統整?為何沒有回輸? 我們的「監察」扮演了什麼角色?每年五月我們的早會都大談「五四運動」,甚麼「民主、科學、人權、自由…….云云」,我們是在重演歷史嗎?
那位老師的意見的確十分精闢『毒』到。教改下老師投訴行政工作(或非教學工作)增加了不少,政府因而新增教學助理的職位協助老師。現在本校的老師認為可以將更多的非教學工作交給教學助理處理,那些『非教學工作』會是甚麼?重提『五四精神』的那位老師能否更『精確』的說明。
教學工作是否與教學相關的工作,包括了和學生的互動與學習相關的工作?還是在他心目中,教師應該有人預備好所有教材,進去只做演說的工作,然後其他工作皆為非教學工作?
按他的邏輯,行政和教學是分開甚至是對立的。若教師應負責教學工作,減少『非教學工作』。那麼,教學助理負責行政工作,可否拒絕『非行政工作』?我們是否可以減少準備工作紙及代課等等?若認為教學助理需要兼顧教學與行政工作,為什麼老師更多的非行政工作卻要教學助理兼顧?
其實,他只是『含混其辭』的希望推卸工作到其他人身上,要他明確劃分甚麼是教學工作,甚麼是非教學工作可能嗎?社會是否有需要花幾萬元一個月聘用一位只改簿、出卷、改卷、教書的老師?若他減少了非教學工作,會在那裡增值?是否會把教學工作與學生的學習緊緊扣連?(事實上現在很多教學是非必要的,學生學了後便忘記,意義何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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